【导语】:孩子的升学是家长的大事,哈尔滨本地宝小编为各位家长整理了哈尔滨公办小学的招生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注:因为2015年哈尔滨公办小学报名暂未开始,也无任何官方消息,并且每年的招生情况并无大的出入,所以小编在整理报名攻略时,提供了2014年真实情况给网友,以便网友参考。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明确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暂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统一招生和分班时间。民办小学报名招生时间为5月24日—7月15日。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2—24日。学校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时间为8月26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7日。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小学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