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详见下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公证员(2名)
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公证员资格;
3、性别:不限;
4、年龄:45周岁以下(有公证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直、诚实;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职责:
解答公证咨询,能独立承办各类公证业务、审核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起草法律文书等。
公证员助理(2名)
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性别: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有公证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有公证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有翻译经验者优先;
6、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7、中共党员优先;
8、为人正直诚实,细心热心耐心,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主动,踏实肯干有冲劲,能承受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岗位职责:协助公证员完成公证工作(解答有关公证业务咨询、制作谈话笔录、起草文书、核实申请材料、立卷归档等)及处理其他公证事务辅助工作。
办公室文员(2名)
任职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优先;
2、性别: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有公证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大局观念、组织观念;
5、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公证事业和办公室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7、中共党员优先;
8、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处内各种文件的收发、整理、编辑等,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撰写微信公众号、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各类文字材料;做好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
3、做好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会工作、安全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
5、理解办公室工作的特点,如有紧急特殊任务,能适应偶尔加班等情况;
6、能够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招聘流程
1、报名
将完整的个人简历及近期1寸证件照片发送至邮箱3765017570@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各类材料进行预审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资格;
3、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4年6月下旬(以正式通知为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岗位考核主要内容为《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民法典》中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业务知识;报考办公室文员岗位考核公文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时间拟定为6月末(以正式通知为准);
4、工资待遇
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有公证工作经验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6、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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