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哈尔滨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关于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项目审批程序的资料,希望这些资料能够为你解决你现有的问题和疑惑,使你能够在办理时可以事半功倍。
办理程序
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形成初步审定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哈尔滨市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任务书》。
办结时限
经市政府批准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具备条件后3日内核发《哈尔滨市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任务书》。
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