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哈尔滨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信息,那么哈尔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测预报与预警措施有哪些?哈尔滨本地宝在此为您带来详细情况。
预测预报与预警
(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完善联合会商预测预报机制,同时加强与环保部、东北区域及省空气质量预报部门的联合会商,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状况,每日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预报,遇重污染天气时增加会商预报频次。市环保局或其授权的监测机构统一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预测预报信息,并不断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便于公众及时知晓。
(二)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的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为空气质量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我市重污染天气划分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四级(蓝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和一级(红色)预警。
1.四级(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三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二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1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4.一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三)预警发布、升级、降级与解除
1.预警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应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应当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
根据污染严重程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提高1个预警级别批准或报请发布预警,可以根据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数据及气象条件变化趋势分区域发布预警。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审批程序发布预警后,应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预警等级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市环保局应当在接到预警发布信息通知后60分钟内,向省环保厅、市委政务值班室、市政府政务值班室报送预警发布信息。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应当在接到预警发布信息通知后20分钟内,向省政府应急主管部门报送预警发布信息。
2.预警升级或降级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预测或监测环境空气质量不符合已发布的预警等级条件,需要升级或降级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预警升级、降级审批程序报请批准预警升级或降级,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通知成员单位,同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升级或降级信息。
3.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的,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根据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数据及气象条件变化趋势分区域逐步解除或全部解除预警。
(四)预警信息
1.预警信息内容
主要包括:未来时段城市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和地点、AQI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等级等。
2.预警信息发布和宣传
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协助,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政府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要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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