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哈尔滨社保 > 哈尔滨医疗保险 > 2018哈尔滨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时间
2018哈尔滨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时间
2018-09-04 10:24【我要纠错】

【导语】:2018哈尔滨职工医保慢性病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申请时间什么时候结束?每天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哈尔滨本地宝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2018哈尔滨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时间

  2018哈尔滨职工医保慢性病申请

  申请鉴定时间:9月11日-17日(周六、日不休息)

  注:错过时间段将不再受理,请注意时间噢

  申报鉴定地点:

   1、黑龙江省医院(香坊区中山路82号,电话:0451-88025678/87131812)

   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南岗区颐园街37号,电话:0451-82576518)

   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道里区丽江路1727号〈丽江路与群力第七大道交口〉,电话:0451-85553164)

   4、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道里区地段街151号,电话0451-87672731/87672592)

   5、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道外区卫星路38号,电话:0451-55601245)

   6、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道外区靖宇街119号, 电话: 0451-88029808)

   7、哈尔滨二四二医院总院综合门诊(平房区卫健路3号, 电话:0451-58625523、58625525)

   8、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香坊区公滨路309号,电话:0451-55602398)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道外区宏伟路217号,电话0451-82421934)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慢病】可获哈尔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请指南(材料+流程+范围)、认定标准+认定医院、待遇标准|支付报销比例、申报结果查询入口、门诊慢病异地直接结算等。

手机访问 哈尔滨本地宝首页

  • 黑龙江重症肌无力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

    黑龙江重症肌无力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包括某些特定的横纹肌群肌无力呈斑片状分布,表现出波动性和易疲劳性等临床表现等,详见正文!

  • 黑龙江支气管哮喘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

    黑龙江支气管哮喘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需要临床明确诊断为支气管哮喘以及具备需要使用缓解药物的次数>2 周/次或者有活动受限等,详见正文!

  • 黑龙江帕金森氏病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

    既往明确诊断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症,具备静止性震颤、肌肉僵直等临床体征,详见正文!

  • 黑龙江癫痫病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

    癫痫应涵盖原因不明的特发性癫痫和因脑内各种明确病变或损伤所致的症状性癫痫,详见正文!

  • 哈尔滨门诊慢性病办理

    哈尔滨门诊慢性病办理申报人群有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指定门诊慢性病病种的人员,详见正文!

  •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城乡居民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每人每季度最多支付不超过400元,每人每年最多支付不超过1,600元。

  • 哈尔滨门诊特殊疾病中有儿童孤独症吗

    自2023年10月1日起,“儿童孤独症”纳入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 调整哈尔滨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政策的通知

    自2023年10月1日起,哈尔滨市医保将“慢性心力衰竭”纳入哈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将“儿童孤独症”纳入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 哈尔滨市门诊慢性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

    哈尔滨市门诊慢性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等,详见正文!

  • 哈尔滨申报门诊慢性病认定注意事项

    哈尔滨申报门诊慢性病申报材料需存档备案。认定时提交的申报材料需存档备案,如申报患者需要,请在申报前自行复印保存。

  • 哈尔滨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哈尔滨门诊慢性病待遇可以让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统筹金支付实行季度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统一计入医疗

  • 哈尔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哈尔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外伤性脑出血除外)等,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