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怎么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报销?哈尔滨本地宝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哈尔滨居民医保异地报销
【长期异地就医申请办理】
常住异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本人在异地居住有效证明,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呼兰区参保居民到呼兰区医保中心、阿城区参保居民到阿城区医保中心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并选择地市级以上定点居住地区作为本人异地定点。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长期异地就医申请办理将实现网上申报,请随时关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信息发布。
【异地转诊申请办理】
因病情需要,经哈市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准并办理转诊手续。
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哈医大四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限传染病)、哈尔滨市胸科医院(限结核病)、哈尔滨市二四二医院(限肾移植)、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一一医院(限肾移植)、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长期异地就医和异地转诊就医、结算(报销)】
已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就医、转诊手续的居民,在选定居住地区内或转诊转往的全国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登记手续,诊疗终结后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院即时结算(报销),达到大病保险支付标准的,同时在院“一站式”结算(报销);个人只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注:如选定居住地区内或转诊转往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属于全国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持报销材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市市区内营业网点按规定办理报销。
报销材料: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完整的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本人社保卡,本人身份证和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转诊的提供《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表》。
营业网点
【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报销】
在外地(不含境外)急诊一次性住院、因其他情形异地住院的,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持报销材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市市区内营业网点按规定办理报销。
报销材料: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完整的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本人社保卡,本人身份证和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转诊的提供《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表》。
营业网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缴费】可获取哈尔滨医保缴费标准、时间、缴费方式、网上缴费入口、缴费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