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具有哈市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或第三胎的家庭,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生育第二或第三胎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提出申请至审核通过期间,须具有哈尔滨市9区、9县(市) 户籍(9区包括: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 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9县(市)包括: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宾县、方正县、延寿县、五常市、尚志市)。
2.夫妻或个人2021年10月29日以后依法生育第二个、第三 个子女。其中,原配夫妻,须生育并现存2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夫妻须共同抚养与生育2个及以上子女。未再婚的单亲家庭须拥有2个及以上子女。离婚夫妻,子女计入具有抚养权一方。 收养子女按生育子女计算,送养子女不计入夫妻或个人子女数。子女不能重复计算。
3.在哈政规〔2023〕1号文件有效期内购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节点(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房人在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时间不受文件有效期影响 。
(二)补贴标准
1.生育第二胎以家庭为单位补贴1.5万元。
2. 生育第三胎及以上以家庭为单位补贴2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夫妇双方的户口、身份证原件;
3. 本人名下※哈尔滨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
4.申请人子女户口、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6.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7.产权为共有关系的,双方需同时到场, 一方放弃申请,签订放弃保证书。
8.结婚证、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丧偶的死亡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可获哈尔滨购房补贴申请办理预约入口|流程|电话|地址、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