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死者死亡后,因注销户口证明等需要,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相关材料想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材料
1、死者的身份证
2、申办者的身份证
3、户口簿
4、相关证明材料
注:其他证件材料:
在本市医院内死亡的,由本市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本市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申报人应持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公民被宣告理死亡或死刑的,由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办理程序
居民死亡,由死亡人员的家属、监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持《户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证》、本市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派出所受理后,签发《殡葬证》,收缴死者《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日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民安派出所
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松花江街63号
电话:0451-5712401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方正派出所
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亮珠河街21号-1
电话:0451-5710811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