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黑龙江暴雪期间,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5日23时至11月7日23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Ⅱ级应急响应,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双鸭山市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Ⅱ级应急响应
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5日23时至11月7日23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Ⅱ级应急响应,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48小时,双鸭山市自西向东将有一次大暴雪天气过程,局地可能发生特大暴雪;强降雪时段主要集中在6日(明天)白天到夜间。预计过程累计降水量约为30~50毫米,最大积雪深度可达20-40厘米。降雪同时伴有5~6级大风,阵风7-8级,雪后有6-8度降温,部分路段会发生雪阻。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综合分析研判,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5日23时至11月7日23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Ⅱ级应急响应,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
二、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
三、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清雪作业除外)。
四、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特殊情况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后方可生产。
五、全市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各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
六、全市公交、客运、出租车辆全部停运,广大市民要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示,其他车辆非必要不出行。
七、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预警信息。实行“五停”措施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八、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加强 24 小时应急值守,保障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牡丹江市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
根据牡丹江市气象台最新预报,预计11月5日夜间至6日夜间,该市过程累积降水量为30~60毫米,累积降雪量10~15毫米,北部、东部降雪量20~25毫米,局部地区可达40毫米以上。降水相态为雨转雨夹雪转雪,降雪同时伴有风吹雪、雪阻现象,能见度低。6日凌晨牡丹江部分地区将出现冻雨。
按照《牡丹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牡政办综[2020]13号)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标准,牡丹江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5日19时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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