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6月3日起,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01公办小学招生
统一网上报名。6月3日-1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核验报名信息。6月17日-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确认录取结果。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新生均衡分班。8月27日-28日,全区小学新生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
02公办初中招生
6月3日-17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6月17日-27日,对公办初中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
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进行补充。
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8月27日-28日,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03民办招生流程
进行网上报名。6月3日8:00-5日8: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6月7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报名人数。6月11日20:00-13日8: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15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6月15日20:00-17日8: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他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19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将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供公办学校招生核验比对。
(3)报名信息审核和资格确认。6月21日-27日,区教育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联合相关部门,对已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交报名资料有欠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学。6月28日,公布经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所有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获得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4)电脑随机录取。7月1日-8日,由区教育局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依据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
①直接录取。7月1日,对本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教育局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直接全部录取。
②随机录取。7月1日,对于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③交费确认。7月2日8:00-4日12:00,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6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④公布结果。7月8日,由区教育局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布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
同时,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公办学校就学。
香坊区教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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