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省决定从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黑龙江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25〕1号)有关规定,决定从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一)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调整为2043元/月。
(二)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及所辖县(市、区)调整为1809元/月。
(三)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全省其他各县(市)调整为1719元/月。
二、调整后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调整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依据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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