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主体;中小学校是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
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主体;中小学校是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需签订《招生工作责任书》,确保招生政策严格落实。学校要联合户籍、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严格核验户籍、房产等信息。对“假户口、假产权”入学的要坚决清退。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制假、造假、容假等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报名入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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