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凡2025年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标准 (残疾学生病情不发展、能坚持学习)均可报考.各初中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经校长签字后到市招生考试院集体办理报考手续,个人报考不予受理
2025年牡丹江市区中学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
一、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
(一)小学毕业凡于2025年暑期完成小学阶段教育的学生均可毕业.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中心小学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其他学科依据平时考查结果评定成绩.
(二)初中招生
1.初中招生不进行入学考试.凡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分配升入初中学校.
2.直属、区属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各初级中学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小学毕业分配方案»接收学生,不允许擅自招收学生.
3.严禁各初中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
4.凡是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可享受 “小升初”优待政策.
5.牡朝中初中部招生参照本 «规定»执行
(三)初中新生学籍管理
市教育局小教幼教科组织市区小学完成小学学籍数据统计、核对,形成数据库后转交至中学教育科,中学教育科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数据导入并组织初中学校进行录取工作,接续原学籍档案.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牡教发 〔2025〕3号文件执行
(二)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来源、类别
(1)牡丹江市区各普通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2)牡丹江市朝鲜族中学以市区为主,面向全市朝鲜族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招生.在市区其他初中学校招收部分应届毕业生.
(3)市区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只允许在四城区招生)、违规招收借读生,严禁违规争抢县中生源.对于违规争抢县中生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质.
(4)招生类别有特长生、空 (海)军航校招飞生、配额生、择优生、牡一中国际高中班、民办高中择优生.
2.报考
(1)凡2025年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标准 (残疾学生病情不发展、能坚持学习)均可报考.
(2)各初中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经校长签字后到市招生考试院集体办理报考手续,个人报考不予受理
3.升学成绩评定
考试成绩评定见牡教发 〔2025〕3号文件.
4.志愿填报
(1)2025年志愿填报继续采取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方式.
①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 “牡丹江中考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和填报志愿.
②各校要认真解答考生及家长的疑问,耐心细致地指导考生及家长做好志愿填报工作.
③考生及家长要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个人报考意向、家庭住址等情况慎重填报志愿.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类院校.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是2A3B1C (C指体育、健康类)及以上;报考其他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都为合格(C)以上. 牡丹江市职教中心学校、牡丹江技师学院、牡丹江市科工技工学校、牡丹江医药技工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与普通高中同时进行.
(2)普通高中 (含职业高中、技工类院校)志愿划分如下: 特长生、空(海)军航校招飞生、牡一中配额、牡二中配额、牡三中配额、牡一中国际高中班、牡朝中择优、牡职教中心学校、牡五中择优、牡十五中择优、牡二十四中择优、牡育华中学择优、牡睿恒高中择优、牡衡立高级中学择优、牡丹江技师学院、牡丹江市科工技工学校、牡丹江医药技工学校.
(3)志愿填报原则:除特长生和空 (海)军航校招生外,各志愿可以相互兼报 (报考特长生按有关要求执行).报考志愿栏要依据考生个人志愿顺序填报.
(4)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按规定填报.填报志愿时要慎重, 错报和漏报不予更改,未按规定填报造成的任何后果,责任自负.
5.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①根据考生的志愿、各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测算各招生类别的最低基准录取分数线,最低基准录取分数线高的优先实施录取.各招生类别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②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后续类别的录取.
③各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原则上不得补录.
(2)录取批次
①提前批次:特长生、空 (海)军航校招飞生.
②正常批次:除特长生和空(海)军航校招飞生以外的所有招生类别.即:牡一中配额、牡二中配额、牡三中配额、牡一中国际班、牡朝中择优、牡职教中心学校、牡五中择优、牡十五中择优、牡二十四中择优、牡育华中学择优、牡睿恒高中择优、牡衡立高级中学择优、牡丹江技师学院、牡丹江市科工技工学校、牡丹江医药技工学校.考生如果填报 “服从分配”,在录取结束后,仍没被任何学校录取者,市教育局可根据各高中学校录取情况调剂到相应学校的录取类别.
(3)初中学生转入我市就读不满一年半,不享受转入学校配额生降段录取资格.
(4)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中学教育科负责,成绩公布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6:00至9月30日12:00;志愿填报时间为2025年7月13日8:00至7月16日16:00;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8月17日.各学校不得擅自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5)各高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招生宣传,不得以不正当的宣传和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办法招生.
(6)民办高中录取工作与公办高中录取工作同时进行.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招生计划招生,并按学籍管理的相关要求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7)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指导各校通过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录取与升级,接续原学籍档案.
三、职业高中、技工类院校招生
(一)招生来源牡丹江市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
1.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在网上填报志愿 (与普通高中同时进行)外,也可自行到牡丹江市职教中心学校、牡丹江技师学院、牡丹江市科工技工学校、牡丹江医药技工学校报名.
2.往届初中毕业生持 «初中毕业证»、户口直接到牡丹江市职教中心学校、牡丹江技师学院、牡丹江市科工技工学校、牡丹江医药技工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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