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毕业生每人发放安家费3万元,详见正文!
回答:每人发放安家费3万元。
补助对象: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毕业生。
申报条件:申请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发放次数:生活补助按季度发放,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温馨提示:
已享受政策的申请人,在劳动合同3年期满前解除或社会保险转出的,申请人需按比例将合同期未满月份的安家费退还至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负责返还至经办机构,生活补助发放至劳动关系解除当月。
解除劳动关系3个月内,可由下一单位再次申请,符合条件的,减除与上一单位解除关系至下一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间,可继续享受剩余时间的生活补助和安家费,累计时间不超过3年。
相关规定:
(一)“在哈企业”是指哈尔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型企业。“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是指市、区县(市)、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类)。
(二)“全职新引进”是指《人才新政30条》(哈发〔2023〕3号)施行后,在我市首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含就业见习人员)。市、区县(市)、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以外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的统招博士。
(三)“统招”毕业生,是指通过国家统一招生选拔考试、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内统一招录并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四)“毕业5年内”是指申请人取得统招毕业证时间至申报时间5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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