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报时须提供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哈尔滨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申领安家费生活补助申请表》等,详见正文!
经办程序
(一)用人单位
(1)对本单位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后,登陆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hrbrsj.org.cn)注册并录入申报信息。或到区、县(市)人社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电子版材料。
(3)用人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登录“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对已享受政策人员进行核定确认,发生变化已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及时上传离职相关材料。
(二)经办机构
(1)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对申请单位的注册信息、申请人的学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信息通过相关数据平台进行逐一核实比对,符合条件的将上述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2)生活补助按季度发放,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发放开始时间自经办机构核准通过之日起计算。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确认通过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汇总形成资金申请表,报同级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并通知申请单位报送资金往来票据和专项资金承诺书,于下季度首月将申请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由单位发放给申请人。资金发放完成后,将审核合格已发放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材料:
申报时须提供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哈尔滨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申领安家费生活补助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毕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通过相关数据平台进行比对。劳务派遣类申请人需提供派遣单位与在哈被派遣单位的合作协议、申请人在被派遣单位的员工名册(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双方加盖公章)、派遣单位支付给申请人工资的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服务外包类申请人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在哈企业在哈项目服务外包合作协议、外包项目人员名册和项目在哈承诺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安家费】可获哈尔滨人才引进安家费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材料|入口|申请表下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