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死亡证明办理死亡证明补办死亡证明范本
办理条件
死者死亡后,因注销户口证明等需要,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相关材料想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材料
(一)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
3.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4.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5.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办理程序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当户主、亲属、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日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