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8、《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注: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流程
1、在业务大厅引导申请人取号排队
2、在申请人排队等候期间,提示查询可选取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3、按照申请人叫号顺序受理业务
4、审查相关证明、凭证
5、录入登记信息,出具受理凭证
6、同一受理窗口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7、告知申请人交纳费用,发放牌证
8、复核归档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驾驶证工本费/15元(不包含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