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预约入口
网上预约途径:
1.通过微信搜索“龙江民政通(小程序)”进行预约(推荐渠道);
2.通过访问“黑龙江省民政政务服务门户”进行预约。
访问地址:https://zwfw.mzt.hlj.gov.cn/app/marriage-pc/appointment.html#/home
3.通过访问“黑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预约访问地址:
访问地址:https://www.zwfw.hlj.gov.cn/
温馨提示:若网络预约名额已满,当事人可持相关有效证件到现场取号排队办理结婚登记
网上预约服务须知
1.网上预约服务的宗旨是“以民为本、提高效率、创新服务”。
2.网上预约需要提前2至30天内的工作日。
3.预约当事人填写信息应准确、完整,信息错误预约无效,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4.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
5.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如未预约成功,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登记处现场申请办理业务。
6.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8.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准备材料
1、本人有效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应当提供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以及当事人本人页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法院出具的生效的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7、现役军人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8、当事人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