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自4月12日起,分期分批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哈尔滨第58号公告开学相关安排:
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自4月12日起,分期分批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平房区开学时间安排:
4月12日初中、高中(含中职)毕业年级复学;
4 月14日初中、高中(含中职)非毕业年级复学;
4月18日小学、幼儿园复学。
相关要求:
1.返校(园)前,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幼儿及共同居住者需上报48小时内核酸检测截图,结果为阴性方可返校(园)。
2.现居住地是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不得返校(园)。
3.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与居家健康监测的学生继续线上教学,不得返校(园)。待解除管控后,持相关解除材料(证明)方可返校(园)。
4.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的师生员工不得返校(园)。待解除封控、管控后,持相关解除材料(证明)方可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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